武装部工作职责
武装部在学校党政和上级军事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一、做好武装部组织、思想建设,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军政素质和业务能力。
二、对大学生进行国防知识教育。
三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、发动学生参加两个文明建设,积极开展“双拥”、军民共建活动。
四、组织和发动学生参加国防体育活动。
五、计划好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设备和军训器材的添置。
六、做好军、烈属、荣军和复转退伍军人的登记和优抚工作。
七、承办学校的征兵、共育,民兵训练,预备役登记、统计工作。
八、制定人民防空疏散和战备方案。做好战时兵员动员和组织民兵参军参战,支援前线,保卫后方等工作。
军事教研部工作职责
一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有关学生军事训练的文件精神,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,完成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。
二、负责军事教研部的政治教育、业务学习和思想工作。
三、负责制定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计划,组织军事理论课的教学任务,贯彻严格要求、严格训练、严格管理的方针。
四、负责全校军事、国防教育的计划安排,组织实施和总结工作。
五、积极开展教学总结,学术研究和军事教学评估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。
六、负责军事教研部的行政管理和军事理论课师资队伍建设,建立良好的教学、工作和生活秩序。
武装部长工作职责
武装部长在单位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领导下进行工作。
一、全面负责本部的领导工作,保证国家有关高校武装工作和学生军训工作的法令、文件及通知的贯彻落实。
二、接受承办国家教育部、省教育厅、省军区、军分区及属地武装部门有关文件、通知,参加上述部门的有关会议,及时向党委通报军事工作情况。
三、组织制订年度学生军训实施计划,领导组织学生集中军事训练和理论教学工作。
四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“军民共建”和“双拥”活动,对师生员工进行国防教育,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。
五、做好本部规划建设及武器弹药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。
四、承办学校的征兵、共育、优抚及民兵训练、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,
七、制定人民防空疏散和战备方案。做好战时兵员动员和组织民兵参军参战,支援前线,保卫后方等工作。
八、负责本部人员的聘任、考核及培养工作。
九、申报及审定行政、军训费用的开支,做到合理使用,专款专用。
十、完成党委及校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性任务。
军事理论课教师工作职责
一、制订年度学生军训教学计划。
二、组织实施学生集中训练,完成军事理论课的教学任务。
三、认真备课,编写教案,刻苦钻研业务,努力提高教学水平。
四、上课时必须严格按课程表规定执行,清点听课人数,维护课堂纪律。
五、课程结束后,认真听取学生意见,进行教学总结,写出心得体会,提出改进意见。
六、负责学生军训课程的考核及学籍管理。
七、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,撰写学术论文,编写教材,推动课程建设。
八、做好兼职教务、图书资料管理等各项教学工作,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九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性任务。